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 】 发布时间:2015-08-13 点击次数: 次
为全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,实现党员干部生活作风进一步转变,生活情趣更加健康高雅,切实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,进一步严明党员干部生活、工作纪律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》、《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务员法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和《中共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禁赌工作"五条纪律"》等有关规定,作出如下规定:
第一条:严禁党员、干部参与社会上组织的聚众赌博和网络赌博活动;
第二条:严禁党员、干部在工作时间进行"带彩"娱乐活动;
第三条:严禁党员、干部在宾馆、茶馆、棋牌室等公共娱乐场所进行"带彩"娱乐活动;
第四条:严禁党员、干部与管理和服务对象进行"带彩"娱乐;
第五条:严禁党员、干部为赌博提供场所等便利条件及为赌博活动充当"保护伞"。